2018內蒙古呼和浩特市事業(yè)單位招聘醫(yī)療崗公告【招86人】
(四)對面試時實際到場參加面試人數與招聘計劃數比例為1?1及以下的崗位,該崗位報考人員的面試成績須達到招聘單位主管部門事先設定的面試合格分數線或達到其所在考場(同一試題、同一考官組)實際參加面試人員平均成績(具體采用何種方式,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確定),方可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
(五)面試時間、地點:見《面試通知單》。
(六)考試工作結束后,由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或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訓考試中心加權計算參加面試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按照每個崗位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和該崗位計劃招聘人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核的人選,報市人事考試考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后,將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及進入體檢和考核人員名單在報名網站一并公布。
七、考試總成績計算
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50%+面試成績×50%
按照每個崗位報考人員總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和該崗位的招聘計劃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核人選。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及進入體檢和考核人員名單在報名網站上公布。
同一崗位招聘計劃內最后一名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的,并列人員以筆試總成績高低排序,筆試總成績也相同的,通過加試成績高低排序(加試形式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根據實際確定),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核范圍。
八、體檢和考核
(一)體檢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和招聘單位具體組織實施,體檢醫(yī)院由市人事考試考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指定。體檢項目或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3〕58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等規(guī)定進行。
體檢結果按照管理權限分別報市人力資源社會局和旗縣區(qū)人力資源社會局。報考人員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參加體檢、體檢不合格、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并依次遞補。
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提交復檢申請,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應盡快安排考生復檢。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決定是否進行復檢。復檢只能進行1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二)考核工作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和招聘單位具體組織實施。考核按照德才兼?zhèn)涞臉藴剩鶕M聘用崗位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能力素質、工作或現實表現、個人誠信、報考資格條件的真實性以及需要回避等情況,并形成書面考核材料,按管理權限分別報市人力資源社會局和旗縣區(qū)人力資源社會局。被考核對象棄權或考核不合格的,依次遞補。
被考核人員應在20日內提交考核工作所需的人事檔案及相關材料,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聘用資格并依次遞補。
九、公示和聘用
(一)對體檢和考核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報名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jiān)督舉報,期限為7日。監(jiān)督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xù);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其聘用資格,按相應程序進行遞補;對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經公示確定聘用的工作人員,按管理權限,憑市人力資源社會局或旗縣區(qū)人力資源社會局下發(fā)的聘用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通知辦理有關聘用手續(xù)。
1.擬聘用人員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報到,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聘用資格,所空缺崗位不再進行遞補。
2.2018年應屆畢業(yè)不能按時取得畢業(yè)證(學位證)的;在本次招聘通知下發(fā)前被新錄用為公務員或通過公開招聘被新聘用到事業(yè)單位的(列編招聘);聘用通知下發(fā)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專科生并已到錄取院校報到注冊的擬聘用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依次遞補。
3.對與事業(yè)單位簽訂聘用合同或與企業(yè)簽訂勞動合同尚在合同期內的擬聘用人員,如原所在單位不同意與其解除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資格,依次遞補。
(二)受聘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因試用期(含試用期間和試用期滿)不合格被取消聘用的,所空缺崗位不再進行遞補。
十、紀律和監(jiān)督
招聘工作實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員和報考人員在本次招聘工作中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認定與處理,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zhí)行。
十一、建立報考人員考試誠信檔案
為強化報考人員的誠信意識,杜絕考試替考、舞弊等違紀行為,確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進行,報考人員在考試報名前須簽訂《報考人員考試誠信承諾書》,并建立報考人員考試誠信檔案。
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階段發(fā)現報考人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其相應資格。對違反規(guī)定的已受聘人員,一經查實,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十二、其他
(一)本次招考不指定復習范圍和考試參考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出現的假借事業(yè)單位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
(二)招聘工作期間有關成績公布、信息發(fā)布等事宜,將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試信息網(網址:http://www.hhpta.org.cn)公布,請報考人員及時登陸網站查詢。
(三)咨詢和監(jiān)督舉報電話
詳見附件4。
本簡章由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試考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原標題:呼和浩特市2018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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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呼和浩特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xls
呼和浩特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最低生活對象)審批表.doc
2018年呼和浩特市事業(yè)單位減免考務費申請表.doc
2018年呼和浩特市事業(yè)單位咨詢和監(jiān)督舉報電話一覽表.doc
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試考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8年10月23日
文章來源:http://www.hhpta.org.cn/html/4/Content661.html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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