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平頂山魯山縣第二批部分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選調工作人員20名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干部隊伍建設,工作效能,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規定,擬從魯山縣行政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中選調文字綜合類工作人員20名。現公告如下:
一、選調崗位和范圍
(一)選調崗位。縣委辦公室、縣政府辦公室、縣政協辦公室、縣紀委監委、縣委宣傳部、縣委編辦、縣民族宗教局、縣信訪局、縣督查事務中心等9個單位部門共計劃選調20人。各單位部門具體選調人數、崗位及資格條件等詳見《魯山縣2025年第二批部分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選調工作人員崗位表》(見附件1)。
(二)選調范圍。全縣行政機關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備案在編在崗的公務員、事業單位中財政全供在編在崗的國家正式干部。
二、選調資格條件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堅定可靠,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愛崗敬業,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政治態度和職業道德,具有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且具有較好的文字功底及公文寫作能力。
2.參加工作滿2年(2023年8月1日以前參加工作,以參加工作介紹信為準);近兩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年齡及學歷要求詳見《魯山縣2025年第二批部分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選調工作人員崗位表》(見附件1)。
3.符合所報崗位任職資格條件。
凡屬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參加此次選調: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5.尚在試用期內的、未滿規定最低服務年限或有其他約定年限的;
6.進入機關事業單位方式不符合政策規定的;
7.受過刑事處罰的;
8.報名人員不得存在選調后構成回避關系的情形,包括
《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第六條所列情形;
9.其他不符合參加選調的情形。
三、選調方法及程序
(一)發布公告
《魯山縣2025年第二批部分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選調工作人員公告》在魯山縣人民政府網、魯山黨建微信公眾號進行發布。
(二)報名時間、地點及要求
1.報名時間:2025年9月22日至2025年9月24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30至17:30,逾期不予補報。
2.報名地點:魯山縣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順城路與健康路交叉口西50米路南魯山縣委組織部院內1樓106房間)。
3.報名要求:按照發布的崗位和要求報名,報名時需攜帶以下相關材料進行初步審核:
(1)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2)第一學歷及學歷畢業證、學歷認證報告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電子版(用U盤拷貝,照片應清晰可見,保持1寸照片比例,命名為身份證號,文件格式為jpg格式,大小不超過2MB);
(4)參加工作介紹信、最后一次調資表(復印件一份,需由檔案管理部門加章并注明與原件一致);
(5)《魯山縣2025年第二批部分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選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見附件2)一式二份;
(6)單位黨組織出具財政全供、在編在崗、干部(公務員)身份、參加工作時間、政治面貌、近兩年年度考核情況及同意報考證明。
4.其他事項:選調崗位的報名人數與擬選調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2:1,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縣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后,可以取消、核減相應崗位選調計劃或降低開考比例,也可以修改報名條件、延長報名時間等。崗位計劃取消的,初審合格的報考人員可申請改報一次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
(三)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準考證由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統一制作發放,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1.筆試
(1)本次考試采取統一命題、統一組織、閉卷考試、統一評分的形式進行。筆試主要內容為公文寫作、材料分析和申論等,滿分100分;
(2)筆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3)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在魯山縣人民政府網站公布。
2.資格審查
由魯山縣選調工作領導小組成立資格審查工作小組,進行資格審查,同時征求紀檢監察、公檢法司、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巡察、審計、信訪、人行等部門意見。
資格審查貫穿選調工作全過程,報考人員報名時提供的信息和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凡發現報考人員與選調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取消本次選調資格。
對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1:1.5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如因資格審查等,擬選調崗位人數與進入面試環節人數達不到1:1.5的比例時,按照實際通過審查人數進行面試。
實際參加面試人數與擬選調崗位人數的比例等于或低于1:1的崗位,不能形成競爭的,面試工作照常進行,應試人員的面試成績達到所在面試考官組使用同一套面試題本面試的所有人員平均分的,方可進入組織考察環節。
3.面試
(1)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成績滿分100分,面試評委現場進行評分,面試結束后宣布成績,并在魯山縣人民政府網站進行公布;如同一崗位面試考場為1個以上,則面試結束后宣布原始成績,最終成績采用“二次平均法”計算,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并在魯山縣人民政府網站進行公布;
(2)參加面試人員、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4.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在魯山縣人民政府網站進行公布。
四、組織考察
根據總成績,按選調崗位人數1: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考察內容主要是考察對象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表現情況。因考察對象放棄考察或考察結論為不宜錄用的,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通過考察確定為擬選調人選的人員,不到所報考單位報到工作的,退回原工作單位,5年內不得參加我縣各類選聘、選調、選拔考試。
五、確定選調人選及公示
對確定的擬選調人選,提請縣委常委會會議研究。經研究通過的,在魯山縣人民政府網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如無異議,確定為選調對象。如產生缺額崗位,不再遞補。
六、調動和待遇
1.確定選調人員實行半年的試用期。試用期滿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權限辦理調動手續;不合格的,退回原單位工作。
2.選調人員不改變原身份。公務員報考事業崗位的,不再保留公務員身份。
3.選調人員進入考察后、調動前,不得晉升職級。
七、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選調工作的領導,決定成立魯山縣選調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委組織部,具體負責選調工作。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密切配合,確保公開選調工作的順利進行。魯山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hnls.gov.cn)、魯山黨建微信公眾號為此次選調工作的工作網站,有關選調事項及各種通知等信息,均通過工作網站進行發布,請考生注意查詢。
本方案由魯山縣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方案未盡事宜,由魯山縣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報名咨詢電話:0375—7653298、7233869
監督舉報電話:0375—5612380
附件:
1.《魯山縣2025年第二批部分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選調工作人員崗位表》
2.《魯山縣2025年第二批部分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選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魯山縣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5年9月16日
原標題:魯山縣2025年第二批部分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選調工作人員公告
文章來源:https://www.hnls.gov.cn/contents/33921/440858.html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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