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川縣2025年公開招聘城市社區工作者及鄉鎮司法所輔助人員公告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社區工作者隊伍建設的意見〉》(中辦發〔2024〕33號)《中共江西省委關于推進黨建引領基層治理改革的意見》(贛發〔2024〕12號)《關于做好社區工作者隊伍建設有關重點工作的通知》(贛社發〔2024〕13號)文件要求,為建立一支結構合理、素質優良、群眾滿意的專業化、職業化城市社區工作者隊伍,根據《江西省司法廳關于進一步深化司法輔助人員制度試點工作的通知》要求,為進一步加強司法所隊伍建設,司法所人員力量與其職責任務相適應。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一批城市社區工作者與鄉鎮司法所輔助人員,現將招聘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本次公開招聘黎川縣城市社區工作者35名,鄉鎮司法所輔助人員3名。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黎川縣轄區內戶籍的人員,或夫妻一方為黎川戶籍的人員,戶籍時間截止至2025年8月30日。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熱愛社區工作,具有較強的服務群眾意識和工作能力。
3.自愿從事社區治理和司法服務相關工作,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能吃苦耐勞,愛崗敬業,服從工作安排,有較強的責任心和組織紀律觀念。
4.年齡要求:社區工作者年齡要求為18周歲及以上(即2007年9月3日以前出生),40周歲及以下(即1984年9月3日以后出生);鄉鎮司法所輔助人員年齡要求為18周歲及以上(即2007年9月3日以前出生),35周歲及以下(即1989年9月3日以后出生)。
5.身心健康,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
7.符合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和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過黨紀、政紀處分且處限未滿的人員,正在接受紀檢監察機關或司法機關審查的人員;
2.在各級公務員、事業單位考試和法律規定的其他國家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且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3.被認定為涉黑涉惡的人員;
4.加入邪教組織或參與非法宗教活動的人員;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6.現役軍人;
7.曾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人員;
8.曾被開除團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間受到開除學籍處分的人員;
9.法律法規及有關制度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按照發布公告、公開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政審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驟實施。
(一)發布公告
在黎川縣人民政府官網、“煲都黎川”“黎川微組工”“黎川社會工作”“黎川縣掌上公共法律服務平臺”等微信公眾號發布招聘公告。
(二)公開報名
1.報名時間
2025年9月8日—9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僅限工作日),逾期不予報名。
2.報名地址
報考社區工作者崗位的至黎川縣行政大樓附屬樓2樓209室(縣委社會工作部基層治理室)現場報名;報考鄉鎮司法所輔助人員崗位的至黎川縣司法局3樓311室現場報名。
3.報名方式
現場報名,不接受網上、電話和傳真等其他方式報名,報名不收取任何費用,逾期不再補報。原則上考生需本人親自到場,如果考生本人不能到場報名,委托他人報考要有考生本人寫的委托書(含身份證號碼、姓名)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被委托人要帶好報考人需要的相關材料,并按要求提交以下書面材料。
(1)報考社區工作者崗位的填寫《黎川縣公開招聘社區工作者報名表》一式三份并張貼照片(網上自行下載打印);報考鄉鎮司法所輔助人員崗位的填寫《黎川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鄉鎮司法所輔助人員報名登記表》一式三份并張貼照片(網上自行下載打印)。
(2)本人有效身份證、戶口簿(若夫妻一方為黎川戶籍人口的還需提供結婚證)、學歷證書、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3)本人近期2寸免冠紅底照片5張。
(4)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需提供所在基層黨委出具的黨員證明。
(5)退役軍人需提供《退役證》等相關證明。
(6)具有全國社會工作者職業資格證書的需提供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7)通過國家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需提供相關證明。
(三)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凡發現報名人員與招聘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的,取消考試資格和聘用資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承擔。報名資格審查結束后在黎川縣人民政府官網、“煲都黎川”“黎川微組工”“黎川社會工作”“黎川縣掌上公共法律服務平臺”等微信公眾號公布。
(四)筆試和面試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筆試和面試總分均為100分。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計算考生總成績(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1.筆試:
(1)筆試具體時間及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2)領取準考證時間:另行通知;
(3)領取準考證地點:報考社區工作者的至黎川縣行政大樓附屬樓2樓209室(縣委社會工作部基層治理室)領取準考證。報考鄉鎮司法所輔助人員的至黎川縣司法局3樓311室領取準考證;
(4)筆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主要內容為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及國家相關法律知識,公共基礎知識,綜合職業能力測試等。考生憑身份證、準考證參加考試;
(5)筆試開考最低報名人數比例為1:3,如報名人數不足,按比例核減招聘計劃數;
(6)筆試加分項:報考社區工作者的,若為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退役軍人或持有社會工作者職業資格初級及以上證書,筆試總成績加2分(不累計加分,加分為2分),加分計入筆試最終成績。報考鄉鎮司法所輔助人員崗位的,若通過國家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筆試總成績加2分(不累計加分,加分為2分),加分計入筆試最終成績。
2.面試:
(1)根據筆試最終成績(含加分),按崗位招聘人數1:2的比例,從到低分確定面試對象(入圍末位成績相同人員一并列入)。面試名單確定后,凡因考生缺席、取消資格等情形造成達不到1:2比例的,實有面試對象全部參加面試,招聘計劃數不再調減;
(2)面試時間及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3)面試主要內容和方法: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主要為對應試人員的綜合分析、團結協作、組織協調、職業道德、應變能力等綜合素質的考核,總分為100分。面試分組進行,組與組之間面試成績進行修正。修正公式為:考生最后得分=考生在面試小組得分×(同一職位全部考生平均分÷考生所在面試小組的考生平均分)。公式中計算平均分時,應先去掉異常值(畸高、畸低分),再去掉1個、最低分。面試有效成績取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
(4)面試成績需達70分合格線(修正后分數)。面試成績未達到合格線者不能參加體檢。
(五)體檢
1.根據考生考試總成績按招聘職位數1:1的比例從到低分等額確定入闈體檢人員,考生總成績同分的,按面試成績高者確定入闈體檢。面試成績仍相同的,則按政治面貌(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優先)、學歷層次(如:研究生>大學本科>大學專科)的順序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人員。
2.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規定執行,體檢對象按通知要求到指定醫院參加健康體檢,體檢費用自理。
3.體檢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六)政審考察
體檢合格者列入考察對象,考察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組織實施。主要對考察對象思想政治、道德品質、現實表現及有無違法違紀等情況進行考核,并對其資格條件進行核定。
上述環節結束后,因體檢、政審考察中考生放棄或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崗位空缺,報考社區工作者崗位的經縣委組織部、縣委社會工作部研究同意,報考鄉鎮司法所輔助人員崗位的經縣司法局研究同意,從入圍面試且成績合格的人員中,按照本次招聘考試該崗位綜合總成績從到低分排名順序,按需遞補直至滿額。
(七)公示和聘用
1.經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政審等環節后,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在黎川縣人民政府官網、“煲都黎川”“黎川微組工”“黎川社會工作”“黎川縣掌上公共法律服務平臺”等微信公眾號統一向社會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2.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辦理相關手續。社區工作者自接到通知之日起5日內到黎川縣城市社區管理委員會報到,鄉鎮司法所輔助人員自接到通知之日起5日內到黎川縣司法局報到,逾期不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取消聘用資格,從其他考生中按成績高低依次替補。
3.社區工作者根據縣城市社區管理委員會崗位需求,由考生從到低分進行選崗。正式聘用的社區工作者實行勞動合同制管理,由縣城市社區管理委員會與聘用對象簽訂勞動合同。聘用勞動合同為3年,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解除勞動合同。
4.鄉鎮司法所輔助人員由縣司法局安排到鄉鎮司法所工作,承擔司法所輔助崗位人員工作職責。正式聘用的基層司法輔助人員實行勞動合同制管理,由縣司法局與聘用對象簽訂勞動合同,聘用勞動合同為3年。由縣司法局統一安排到基層擔任司法輔助人員。試用期為2個月(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解除勞動合同。聘用期間,應遵守用人單位組織紀律和規章制度,對嚴重違反單位相關紀律和制度人員,將予以解聘。對合同到期,視聘用人員工作表現情況及用工單位崗位情況確定是否續聘。期間,如遇上級政策調整,按照有關政策執行。
5.建立績效考核機制,社區工作者每年進行年度績效考核,具體考核方案由縣城市社區管理委員會確定進行,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續簽、解除合同。
6.對故意隱瞞重大疾病造成不能正常履職的社區工作者,縣城市社區管委會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7.新聘用社區工作者合同期三年。合同期內離職的,三年內不得再次參加本縣公開招聘社區工作者的考試。合同到期后,視聘用人員工作表現情況及用工單位崗位情況確定是否續聘。期間,如遇上級政策調整,按照有關政策執行。
四、工資待遇
新聘用社區工作者實行“三崗十八級”薪酬體系,工資標準參照2023年公開招聘城市社區工作者(專職網格員)待遇執行,同時繳納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住房公積金等“四險一金”。試用期間工資按標準80%發放,聘用時間從試用期算起。
新聘用鄉鎮司法輔助人員工資每月2500元(含社醫保個人及單位負擔部分)。食宿由縣司法局協調分配所在的鄉鎮安排,參照鄉鎮其他錄用人員管理。
五、其他
(一)報考社區工作者崗位的進入面試且面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而未被聘用的將納入黎川縣社區人才儲備庫(從公示期結束當日起算,保留2周年)。未來2年內有社區工作者流失,如用人單位因工作需要,按照“退一補一”原則,將在黎川縣社區人才儲備庫中按總成績從到低分依次確定預錄對象,經縣委組織部、縣委社會工作部研究同意后組織體檢。經體檢和政審考察合格者,依次遞補聘用。
報考鄉鎮司法所輔助人員崗位的進入面試且面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而未被聘用的將納入黎川縣司法人才儲備庫(從公示期結束當日起算,保留2周年)。未來2年內有鄉鎮司法輔助人員流失,根據工作需要,按照“退一補一”原則,將在黎川縣司法人才儲備庫中按總成績從到低分依次確定預錄對象,經縣司法局同意后組織體檢。經體檢和政審考察合格者,依次遞補聘用。
(二)考生招聘期間必須保持電話暢通。如因無法聯系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自行承擔。
(三)本公告由黎川縣委社會工作部、黎川縣司法局負責解釋。
監督、舉報電話:0794-7575189(縣委社會工作部)
0794-7975758(縣司法局)
附件:
1.黎川縣招聘社區工作者報名登記表
2.黎川縣司法局2025年公開招聘鄉鎮司法所輔助人員報名登記表
原標題:黎川縣2025年公開招聘城市社區工作者及鄉鎮司法所輔助人員公告
文章來源:https://mp.weixin.qq.com/s/7eabO1pzDIGtnni-wDoU8Q?click_id=11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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