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北京市延慶區補充公務員考試資格審查公告
為做好我區2017年補充錄用公務員資格審查工作,按照《北京市各級機關2017年補充錄用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有關精神,現將資格復審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劑條件
參加北京市各級機關2017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筆試,且成績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的考生可以參加調劑。調劑時,除具備《北京市各級機關2017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中規定的報考條件外,還應當符合以下條件和要求:
1、申請調劑的考生應當符合調劑職位規定的資格條件和相關要求;
2、已確定為擬錄用人選,以及在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違紀違規行為的考生不得參加調劑;
3、申請調劑的考生公共科目筆試成績須達到擬調劑職位的最低合格分數線,最低合格分數線請參考《北京市各級機關2017年度補充錄用公務員招考簡章》。
二、資格審查時間
2017年5月24-26日 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三、資格審查地點
北京市延慶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高塔街53號)
公務員管理科216室
四、注意事項
(一)報考北京市延慶區公安局的考生不在延慶人力社保局進行資格復審,請考生關注相應招錄機關的資格復審公告。
(二)資格審查需攜帶以下材料:
1、基本材料:
(1)報名表1份;
(2)公共科目筆試成績通知單1份;
(3)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報考職位資格條件要求的相關等級、資格、資質證書(學歷、學位等)原件及復印件。
2、除基本材料外,考生還需根據實際情況提供下列材料:
(1)報考面向2017年應屆畢業生職位的考生,須提供學生證、校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在外地院校就讀的北京生源考生還須攜帶本人戶口本原件);對于京外“985工程” 高校全日制大學本科以上應屆畢業生,除上述材料外,還需提供校級以上 “三好學生” 、“學生干部”或者一等以上“學生獎學金”證書;對于2016年8月1日至2017年7月31日期間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的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且人事行政關系在北京的留學回國人員,須提供戶口本原件(如果考生為集體戶口,還需持戶口本首頁復印件)、學位和教育部門學歷認證材料,學歷認證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負責;
(2)報考要求基層工作經歷最低年限為“兩年以上(含兩年)”職位的考生,須提供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如果考生為集體戶口,還需持戶口本首頁復印件),并提供能夠說明工作經歷和年限的有關材料;
(3)報考要求基層工作經歷最低年限為“無限制”職位的考生,如為2017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供第1條所述材料,如為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的人員,須提供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如果考生為集體戶口,還需持戶口本首頁復印件)。
原標題:北京市延慶區2017年補充錄用公務員資格審查公告
北京市延慶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7年5月23日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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