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重慶榮昌區考調區外人員公告【招25人】
為加強機關事業單位隊伍建設,優化人員隊伍結構,根據《中共重慶市榮昌區委組織部重慶市榮昌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關于機關事業單位公開考調區外人員暫行辦法》(榮委辦發〔2016〕124號),經研究決定面向區外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開展公開考調工作,現將簡章公布于后。
一、區外考調原則
整個考調工作貫徹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區外考調名額
此次共計劃考調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5名,具體詳見《榮昌區2017年公開考調區外人員職位(崗位)一覽表》(附件1),以下簡稱《一覽表》。
三、區外考調范圍對象
區外在職在編公務員、參公人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具體區外考調范圍及要求詳見《一覽表》)。
行政編制人員能報考行政編制、事業編制職位;參公事業編制人員、全額事業編制人員能報考事業編制崗位;事業編制人員只能報考事業編制崗位。
四、報名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 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
2. 應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3. 年齡為40周歲及以下;
4. 在現工作單位工作滿2年及以上,近2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以上;
5. 符合考調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6. 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7. 應承諾考調入我區后至少服務5年。
其中年齡、工作經歷計算時間截止至報名前1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區外考調
1. 受處間的;
2. 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3. 因違反機關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
4. 重要公務尚未處理完畢,且須本人繼續處理的;
5.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區外考調職位(崗位)
每個報考者只能填報一個單位的一個職位(崗位)。在確定考察人員時,按報考同一職位從到低分確定,不作職位(崗位)間調劑。
《一覽表》所列職位(崗位)等級為考調人員到我區后的職位(崗位)等級。原職位(崗位)等于高于《一覽表》所列職位(崗位)等級的,調入后按《一覽表》所列職位(崗位)等級確定;原職位(崗位)等于低于《一覽表》所列職位(崗位)等級的,調入后按原職位(崗位)等級確定。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