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湖南安鄉縣機關事業單位遴選(有限競爭)公告【招49人】
根據《公務員法》、《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試行)》、《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為了正常工作運轉,進一步優化干部隊伍結構,經縣編委全會研究,擬面向全縣公開遴選(有限競爭招聘)49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職位和計劃
具體崗位及數量見附表。凡符合報名條件者均可報名應聘。
二、公開遴選(有限競爭)條件
(一)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二)具體條件
其他具體條件見附表。
三、公開遴選(有限競爭)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6年11月21日至22日。
2.報名方式:現場報名。每名考生限報1個職位。
3.報名地點:各公開遴選(有限競爭)單位政工股。
4.報名所需資料:
(1)報名登記表;
(2)身份證、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張;提供畢業證近期學信網驗證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檔一份(含二維碼格式)。
(3)原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4)有工作經歷要求的職位需提供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原件,有執業資格、職稱要求的職位需提供原件和復印件,有年度考核結果要求的職位需提供縣人社部門證明,
(二)資格審查
報名時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公開遴選(有限競爭)全過程。如有弄虛作假或不符合報考條件者,一經發現,隨時取消資格。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