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湖南株洲市荷塘區選調紀檢人員公告【招2人】
為進一步充實紀律檢查工作力量,優化干部隊伍結構,結合荷塘區紀律檢查委員會編制、崗位空缺情況,經研究,決定面向全市公開選調公務員2名,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等有關規定,制定本公告。
一、選調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和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和考察相結合的方法進行。
二、選調計劃及崗位條件(見附件2)
三、報名條件
1.全市范圍內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在編在崗副科級(含)以下的公務員;
2.具有良好的政治、專業素質,品行端正,工作敬業;
3.具有一定的綜合文字功底;
4.學歷為本科及以上;
5.年齡35歲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限男性,身體健康。(見附件2)
6.現在公檢法、紀檢系統內工作,且具有3年以上辦案工作經驗,在現單位工作1年以上,新提拔的應在現職崗位任滿1年(工作經驗時間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16年10月31 日);
7.公務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含稱職)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過紀律處分或組織處理的;
(3)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4)違規進入機關單位、違規取得相應身份尚未作出處理的;違規破格提拔、突擊提拔等違反干部選拔任用政策規定尚未作出處理的;
(5)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的;
(6)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發布公告
選調公告在株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網、株洲市廉政網、株洲市荷塘區政府門戶網發布。
選調公告發布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選調各環節有關信息請考生關注株洲市荷塘區政府門戶網。
五、報名時間、地點、方式及要求
1.報名時間:2016年11月23日—11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2.報名方式及地點: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不接受他人代報名。
現場報名地點設在株洲市荷塘區新華東路1468號荷塘區政府院內2號樓10樓區紀委1018室
3.報名需提供資料:
①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若身份證上顯示出生年月與本人干部檔案記載不一致的,請予以特別說明);
②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張,背面注明姓名及身份證號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