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河北滄州市直事業單位招聘證件審核通知
按照《滄州市2016年市直事業單位(政府系統)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要求,將對擬進入面試的人員進行證件審核,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證件審核范圍
教育系統事業單位的證件審核工作由市教育局負責;
衛生計生系統事業單位的證件審核工作由市衛計委負責;
其他事業單位的證件審核工作由市人社局負責。
二、證件審核時間
教育系統事業單位證件審核時間為:8月22日——8月23日(上午9:00到11:30,下午14:30到17:00);
衛生計生系統事業單位證件審核時間為:8月23日——8月24日(上午9:00到 11:30,下午14:30到17:00 );
其他事業單位證件審核時間為:8月22日——8月23日(上午9:00到11:30,下午14:30到17:00);
三、審核地點
1、教育系統事業單位證件審核地點為:滄州市教育局二樓東會議室(滄州市運河區貽成路);
2、衛生計生系統事業單位證件審核地點為:滄州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五樓大會議室(滄州市朝陽街11號);
3、其他事業單位證件審核地點為:滄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東門一樓大廳(滄州市御河路50號)。
四、考生證件審核須出具的證件和證明材料:
1、按照招聘崗位條件要求能夠證明自己資格條件的二代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按滄州轄區生源地報考的考生需提供高中畢業證)、畢業證、學位證、就業報到證(國外留學歸國人員還須提供由國家教育部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崗位要求的相關資格證、等級證等證書,筆試準考證和有關證明等相關證件資料原件和復印件。
2、報考崗位要求具有工作經歷的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證明材料(工作證明需注明工作起止時間及所從事的具體工作)。
3、報考中學教師崗位的,具有兩年及以上教師工作經歷(現仍在崗),全日制普通類高等院校大學專科畢業,后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學歷人員,須所在單位出具證明材料(工作證明需注明工作起止時間,且注明現仍在崗),同時提供2014年7月至2016年7月工資發放原始表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注: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工作經歷時間的計算方法是:從2016年7月21日算起,此前累計工作時間每達到12個月計為1年。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經歷,不能視為工作經歷。
五、考生需自行下載打印《2016年滄州市市直(政府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證件審核表》(附件2)并填寫一份,準備近期小二寸免冠彩色照片3張,其中1張貼在正面,其它2張貼在背面左上角。
考生需攜帶所需證件原件和相關材料{要求裝訂,裝訂順序由上到下為:審核表、身份證復印件、戶口復印件(含戶主首頁、本人頁)、畢業證和學位證復印件、報到證(國外留學歸國人員還須提供由國家教育部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復印件、高中畢業證復印件、筆試準考證復印件、資格證復印件、等級證等證書復印件,工作經歷證明原件},按時間要求到審核地點審核。
經審核,符合條件的考生進入面試。在網上報名時填報情況不實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試資格,對弄虛作假行為要追究責任。
六、面試通知單領取
1、參加教育系統事業單位證件審核的考生,經審核合格后現場領取面試通知單;參加衛生計生系統事業單位證件審核的考生,領取面試通知單時間另行通知。
2、參加其他事業單位證件審核的考生,經審核合格后于8月30日9:00至8月31日17:00登陸滄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網打印《面試通知單》。
聯系方式:市人社局事業科:0317-3206528
市教育局人事科:0317-3170632
市衛計委人事科:0317-2160810
原標題:2016年滄州市市直事業單位(政府系統)公開招聘(統一招聘)證件審核有關事項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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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滄州市市直事業單位(政府系統)公開招聘進入證件審核人員名單.xls
2016年滄州市市直(政府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證件審核表.doc
2016年8月18日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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