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北京市延慶區公務員考試資格審查公告
為做好我區2016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審查工作,按照《北京市各級機關2016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有關精神,現將資格復審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審查人員范圍
按照公共科目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計劃錄用人數與面試人選規定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
二、資格審查時間
2016年1月19日 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2016年1月20日 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三、資格審查地點
北京市延慶區高塔街53號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公務員管理科216室。
四、注意事項
(一)報考北京市延慶區地方稅務局、北京市工商局延慶分局的考生不在我局進行資格復審,請考生關注相應招錄機關的資格復審公告;
(二)資格審查需攜帶以下材料:
1、基本材料:
(1)網上打印的報名表1份;
(2)公共科目筆試成績通知單1份;
(3)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報考職位資格條件要求的相關等級、資格、資質證書(學歷、學位等)原件及復印件。
2、除基本材料外,考生還需根據實際情況提供下列材料:
(1)2016年合同期滿大學生村官,需提供區村官辦出具的證明;
(2)2016年服役期滿退役大學生士兵,需提供北京市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出具的證明;
(3)2016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供學生證、校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等材料原件(在外地院校就讀的北京生源考生還須攜帶本人戶口本(卡)原件和復印件);對于京外“985”高校全日制大學本科以上應屆畢業生,除上述材料外,還需提供校級以上“三好學生”、“學生干部”或者一等以上學生獎學金證書;獲得相當于校級以上“三好學生”、“學生干部”、“一等獎學金”等同等次其它獎勵項目的,應同時提供畢業校級就業主管部門開具的證明;
(4)報考要求“基層工作經歷最低年限”為兩年以上(含兩年)職位的考生,須提供戶口本原件(如果考生為集體戶口,還需持戶口本首頁復印件)和復印件,并提供能證明工作經歷和年限的有關材料和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5)報考要求“基層工作經歷最低年限”為“無限制”職位的考生,需要參考第(1)-(4)條準備相應的材料,有工作經歷的也需要提供第(4)條所需要的材料。
原標題:北京市延慶區關于2016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審查公告
北京市延慶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6年1月15日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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