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西省安遠縣紀委(監察局)公務員遴選3人公告
(四)組織考核
依據面試和文字表達能力測試的綜合成績從到低分,按1:2確定入闈考核人選,考核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1、 書面述職:考核對象對近兩年工作學習情況形成2000字左右的述職報告;
2、個別談話和實地調查:找考核對象所在單位領導和同事,重點了解考核對象的現實表現,并實地查閱有關檔案資料,收集有關情況。
考核結束后,綜合考試與考核情況,由考核小組形成書面匯報材料,并提出選調意見建議,提交縣紀委常委會研究,并按1:1的比例確定擬選調人選。
(五)公示
將縣紀委常委會確定的擬選調人選在其所在單位公示5個工作日。對經公示有異議,且經查實影響選調的,取消其選調資格。
(六)辦理調動手續
對公示無異議或雖有異議但不影響選調的擬選調人員,報經縣干部人事調配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后,按規定辦理調動手續。
三、組織領導
成立由縣委常委、紀委書記為組長,縣紀委、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相關負責同志為成員的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紀委組織部,具體負責選調工作。
四、選調工作聯系人和聯系方式
聯系人:郭士香
電 話:0797-3749316
手 機: 13763979836
郵 箱: ayjwgbs2012@126.com.
原標題:縣紀委(監察局)遴選部分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施方案
點擊下載>>>
中共安遠縣紀委
中共安遠縣委組織部
安遠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5年5月5日
(責任編輯:李明)